2)第160章 自诉变公诉,已阅党扬名_见鬼!他怎么又上热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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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也会提起公诉。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正常来说。

  一般涉及悔辱、诽谤罪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是不予处理的,应由被害人自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处理,就像上次方志学那次一样。

  但这次不同,报案的不止叶向阳一个人,而且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影响十分恶劣。

  要不然公安局也不会直接受理立案了。

  至于寻衅滋事……

  这个主要还是赵鹏宇的功劳,由于他主动向警方坦白,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警方认定他们存在这方面的犯罪情节。

  某种程度上来说,赵鹏宇这也是在为自己主动加刑。

  然而他主动交代了警方没有掌握的其他犯罪情况,属于特别自首,在最后审判量刑的时候,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警方的初步通报结果出来了。

  因为涉及诽谤和寻衅滋事,所以除了孔玉龙、赵鹏宇和郑康三人以外,昨晚被叶向阳提交名单里的那些造谣诽谤和恶意带节奏的营销号和网友,也在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陆续被带回调查。

  各地开花!

  这个结果,直接震惊一大批人。

  刚好差不多时间,叶向阳制作好的视频上传了。

  结合警方发布的通告,再加上叶向阳的这个视频,整件事情的所有真相,全部浮出了水面。

  我的天呐!

  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过程简直比电视剧还精彩。

  【真讽刺!明明作为受害者的叶哥,竟然被一大群不明真相却又自以为正义的网友给网暴了】

  【自己买的毛坯房被人占了不说,还被诽谤和网暴,纯纯的大冤种】

  【好好的房子被人给糟蹋了,亏死!】

  【亏?你要这样想,毛坯房变精装,而且还能找对方索要占住房子期间的房租和赔偿,这分明是赢麻了】

  【哪个好心人能把我的房子装修一下,已经五年了,还是毛坯房】

  【嘿嘿,那位孔先生不是喜欢住免费的房子吗?这下好了,国家帮他圆梦!】

  评论区下方,涌出好多心疼又羡慕的评论。

  之前支持叶向阳的,或者没有参与其中的网友们,纷纷加入吃瓜的行列。

  而那些在这次事件中站错队,甚至趁机捣乱的网友,在看到那些在网上恶意带节奏的营销号和网友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之后,纷纷不淡定了。

  人人自危!

  更恐怖的是,当他们打开自己之前在网上发布的不友好言论时,发现点赞数高得吓人,而且底下的评论一个接一个。

  关键评论同质化极其严重,也不发表观点和立场,清一色的【阅】、【已阅】,让人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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